一、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中獎金額(價值)超過新臺幣1,000元以上者,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,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。中獎金額(價值)在新臺幣20,000元以上者,中獎者依法需先繳交10%機會中獎稅金(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),始可領獎。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且不得異議。如中獎者有牴觸相關活動辦法或其他異議,主辦單位得以追回獎品,中獎者不得異議;如涉司法爭訟,一切法律責任由個人承擔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
二、首獎、貳獎及參獎(限親領):請中獎人攜帶『身分證正本』及『上傳至活動網站之發票/收據憑證正本』於109年11月20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至宜蘭縣政府(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)領取。中獎者如無法親自領取,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妥『領據』及『代領委託書』,並攜帶中獎人(委託人) 『身分證正本』及受託人『身分證正本』辦理領獎。
三、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,需檢附『戶籍謄本』,並提出『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』,由法定代理人領獎。
四、加碼獎:中獎人請填妥『領據-加碼獎』及附上『上傳至活動網站之發票/收據憑證正本』,於109年11月23日前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『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,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觀光行銷科 游小姐收』(以郵戳為憑) ,聯絡電話:(03)9251000分機1875,俟核對中獎人身分及發票/收據等資料,於確認無誤後寄出獎項。若未於期限內郵寄領獎文件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,恕不寄送或補發贈品。為利獎項寄送,請確實填寫並仔細檢視獎項寄送地址,地址誤繕或未填寫,以致無法收到贈品,恕不補寄。另請於收到獎項後,務必簽收,以確認獎項收訖無誤。
五、中獎獎品不得折換現金。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原獎品無法提供,主辦單位有權變更獎項,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,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。
六、汽車及電動機車中獎規範:
(1)中獎者須遵守交通部公路總局及車商相關交車取車規範,並自行負擔領牌費及1年期強制險,因中獎衍生之費用概依實際領牌時之費用為主。
(2)本獎項不得更換其他車型、車色或折抵現金。
(3)車輛價值以車商當時所公布建議訂價為參考價值,規格、配備、車色以車商提供實車為準。
七、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保留、修改、暫停及解釋內容之權利,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得獎權益之得獎者的得獎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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